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全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升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教科技〔2021〕221 号)规定,2022 年,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
了首批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以基地建设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推动高校深入开展科技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 2023 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
转移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申请人把《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一份于9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名为:xx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63632877 邮箱:zdtyk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