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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3-03-14 11:25   审核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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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 2023 年度科技 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 2023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 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 次。主要奖励在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 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学)、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
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 (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 202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 2016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 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 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见。 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 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 技著作类)
   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 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 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 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 2 年以上(即 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7.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应以实质性科技 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并在附件中提供参与项目实 际贡献的有效证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 原著排序为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10个以内,主要完成人数 限 15 人以内。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 为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3.完成人原则上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特殊情况者可以减 少,不能增加,并征得不参评作者本人同意。
   4.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
   (三)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 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
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学科专业分类(学科代码): 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 (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 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 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 数学(11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物理学(140)、计量 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 算机科学技术(520)、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 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 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 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 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 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 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 与中药学(360)、管理学(630)、经济学(790)、教育学(880)
   四、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 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在线进行,纸质材料留存推荐单位备案。
   1.推荐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省厅科研— 省厅报奖。成果第一完成人通过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 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 设高校通过云平台入口登录)。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 果奖申请书》(2023 年度,附件)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 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2023 年度,附件),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 生成纸质材料。
   4.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 后,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面,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 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5.申报科技论文奖,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 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6. 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 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
   7.为加强科研诚信学风建设,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实行项目 申报查重机制。对申报材料与往年雷同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评选及表彰方式
   1.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单位推荐项目数额不 限,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2.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 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3.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开展 2023 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 评选结果通过云平台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 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教育 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作为提名本年度河南省科 学技术奖的主要依据。
   4.省教育厅提名 2023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具体工作安排 另行通知。
   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
务平台(http://www.rcloud.edu.cn)或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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