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校区:
根据《关于评选“十一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的通知(体政字〔2011〕16号文件)》精神,先将“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5-2010年期间国家体育总局正式立项并且完成结项。
(二)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或以上等级。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www.sport.gov.cn或科研处网站下载)。
(二)报送材料包括:
每项课题的申报书、结项证书复印件以及研究成果一式五份。
研究成果装订成册,内容包括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和正文。
如果该研究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或发表,需将出版物版权页、刊物封面、目录用A4纸复印后一并提交。
如果该研究成果获得过其他奖项,需将获奖证明用A4纸复印后一并提交。
四、时间要求
各系、校区于
2011年3月28日前
将本单位的相关材料收齐并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楼301房间,电话:636312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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