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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07-03 00:00 科研处  审核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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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校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政[2009]47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动理论创新,鼓励、支持关系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基础理论研究。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委托项目、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委托项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同时吸引社会资金资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省教育厅决定设立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委托项目,凡2008年7月以后获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资助,且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均可参加申报,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列为重大委托项目。委托项目申请时须出具详细的资助经费财务证明。

2、基地招标项目。为了充分调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积极性,会聚研究队伍,培育研究成果,经评估验收合格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利用自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结项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结项。各基地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招标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时须提供公开招投标及经费来源证明。

3、基地项目以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申报单位。基地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周期为2年,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2.5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同时要求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其他项目以高校为申报单位,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5000元。

4、基地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5、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保障(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

6、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7、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8、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不得重复申报。

9、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10、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11、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三、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在申报时,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重点研究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特色文化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申报基地项目的课题应符合申报者所在基地的研究方向。

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1个学科:(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教育学;(9)心理学;(10)体育学;(11)中国语言文学;(12)外国语言文学;(13)新闻传播学;(14)艺术学;(15)历史学;(16)管理科学与工程;(17)农林经济管理;(18)工商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课题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和《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请统一用A4纸打印。

2、各系、校区于2009年7月10日将本单位的相关材料收齐并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211房间,电话:636312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2、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doc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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