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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2010-05-18 00:00 科研处  审核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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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校区:

按照省教育厅教社政[2010]396号文件要求,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将集中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基地项目。

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3份,审批通过后,省教育厅、承担任务学校和项目负责人各存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

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

4、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

5、《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2)1份。

四、材料审验

各系、校区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实际完成人是否与原计划一致(增减人员需作说明)。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系、校区于2010年6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办公楼211房间,电话:636312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doc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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