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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2-01-07 00:00 科研处  审核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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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已经正式开始,根据国家近日发布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我省社科规划办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③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④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⑤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课题范围及《课题指南》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3.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①为提高申请书质量,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领导、学科带头人及研究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整合学科优势和研究力量,仔细研究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注意事项及选题范围,认真组织专家召开课题申报论证会,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②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③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建议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5年5月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4.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在2012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楼301房间,电话:63631200),逾期不予受理。

5.报送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7份及《活页》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线装订。

附件:

1、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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