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体院科字〔2012〕7号
关于修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科研成果
奖励条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进一步推动我院的科研工作的开展,结合我省职称评定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通知,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中第六条做如下修订:
第六条 被权威检索机构收录论文的奖励:
(一)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和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全文收录,每篇论文奖励1.2万元;
(二) EI(Engineering Information)、A&HCI(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CSSCI(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formation)和CSCD(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期刊类全文收录,每篇论文奖励1万元;
(三)《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每篇论文奖励1万元;
以上各类检索机构收录论文,若收录的是论文摘要,奖励金额减半。
本规定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奖励条例 修订 通知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科研处 2012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