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校区: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已经正式开始,根据国家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我省社科规划办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申报项目学科分类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5、课题研究时间从2013年7月1日算起。
6、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附件下载。
报送的材料包括:活页和申请书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7.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在2013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楼301房间,电话:6363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